为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进一步改善医院交通状况,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就医就诊环境,依据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文件及怀发改价服【2017】12号文件,自2020年12月10日起调整我院停车收费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来院社会车辆,采取以下收费方式:
社会车辆在医院内停放半小时(含)内免费停放;停放半小时至1小时(含)收费5元/车、次;超过1小时候后停放每超过1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收费40元/车、次,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重复上述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2、门诊就诊车辆采取以下收费方式:
门诊就诊患者车辆在医院内实行3小时(含)内免费停放;停放3至5小时(含)收费5元/车、次;停放5至10小时(含)收费10元/车、次; 停放10至24小时(含)收费20元/车、次;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重复上述标准进行收费。
3、住院患者车辆(含血透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康复患者等)对同一辆车(每名患者仅限一台车)在医院内实行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免费,单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的停车时间按照门诊车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车辆交费方式:
1)远程支付:医院各临床科室、停车场、进出口岗亭均设有停车收费远程支付二维码,门诊就诊患者、住院患者可通过扫码绑定就诊信息办理停车优惠、免费,查看停车时长并通过平台远程交费,远程交费完成时,停车时长暂停计时,但需在20分钟内离场,否则将重新计费。
2)服务点支付:门诊就诊患者可至门诊二楼警务室或保卫科凭就诊凭证办理车辆停放优惠票据,住院病人可至门诊二楼警务室或保卫科凭住院缴费凭证办理车辆24小时免费停放票据,在办理优惠或免费手续时,可在服务点支付已产生的停车费。
3)现场支付:患者可在岗亭出示门诊或住院相应的凭证,按照相应的类别支付停车费。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3日